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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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人及其办税人员在办税过程中的涉税风险,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有关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江西省税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名办税是指对纳税人的办税人员身份确认的制度。办税人员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提供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税务机关采集、验证其身份信息后,办理涉税事项。
  本公告所称办税人员包括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领票员)、税务代理人、经纳税人授权的其他人员,以及自然人纳税义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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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办理税务事项授权委托书.doc    
2.诚信纳税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