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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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保障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后延期缴纳税款办理工作的顺利衔接,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对延期缴纳税款办理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现公告如下:
  一、安徽省范围内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由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统一受理。纳税人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可以选择由其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申请材料,也可以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合肥市中山路3398号)提出申请。选择由主管税务机关代为转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所需补正材料。
  二、延期缴纳税款申请及审批流程中涉及的税务文书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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