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注销清税申报管理办法》的公告
发文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6-15
实施时间: 2018-6-15
失效时间: 2019-11-20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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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全区税收工作实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注销清税申报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6月15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注销清税申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纳税人注销清税申报管理,夯实税收征管基础,防止国家税款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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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5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9-11-21
实施时间:2019-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