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延期缴纳税款受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函[2017]64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6-12
实施时间: 2017-6-1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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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地税局各单位、各部门: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2017年第21号)文件,为及时落实相关文件要求,统一和规范延期缴纳税款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第二条要求,青岛市辖区内(不含市南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人,可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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