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收市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4-23
实施时间: 2018-5-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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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务部门代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的通知》(京财综[2018]562号)规定,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自2018年5月1日起代收我市市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缴费单位需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复印件(1份)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地税服务窗口,办理资料审核和缴费手续。
  (一)城六区的中央及军队在京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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