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2-6-21
实施时间: 2012-8-15
失效时间: 2015-8-14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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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商职能,积极推进市场主体加快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优惠宽松的投资政策,全力扶持市场主体发展
  (一)试行内资企业“零首付”登记。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股东须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且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余额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
  (二)试行生活便利行业个体业户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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