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年检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发文文号: 青工商企发[2012]9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2-5-14
实施时间: 2012-5-14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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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分(市)局,市局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局、事业单位:
  近期网络媒体和信访投诉对年检期间搭车收取会费、任意调取企业帐册等问题反映比较集中,市局领导就此做出批示,要求进行整改。为贯彻市局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企业年检行为,提高年检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年检期间搭车收取会费。禁止利用行政职权在年检期间搭车收费,严禁不交会费不予通过年检,不交会费就查账等行为。已经通过年检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发还营业执照。凡属搭车收取会费、擅自扣留营业执照不返还、无正当理由不通过年检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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