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908号[财税金融类17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文号: 财关税函[2017]16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7-24
实施时间: 2017-7-24
法规类型: 关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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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万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文物艺术品进境税率,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国在进口环节对文物、艺术品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文物、艺术品的进口最惠国关税税率为0-14%。其中,具有历史学、考古学等意义的收藏品和超过一百年的古物,进口关税税率均为零。为鼓励文物、艺术品进口,我国目前已出台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第一,结合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委员提出的提案,2017年1月1日起,我国以暂定税率方式,进一步下调了油画、粉画、手绘画、雕版画、印制画、石印画和雕塑品等主要艺术品的进口税率,由6%下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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