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处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犯罪特大案件的通报
发文文号: 国税发[1994]262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4-12-15
实施时间: 1994-12-15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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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今年5月中旬,东省税务局在顺德市检查工作时,发现不少企业从肇庆市鼎湖区取得了虚开、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省税务局派工作组深入鼎湖区,发现该区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专用发票的管理、税款征收、期初库存的核定等方面存在一系列严重问题。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派人赴鼎湖调查,经进一步核实发现:
  一、肇庆市鼎湖区税务部门违反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把许多本属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都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重点调查的135户企业中,实际经营者只有60余人,最多的一名业主挂了8个公司的牌子,竟全部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大部分企业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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