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王全洲、杨轶辉、王权生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7-4-24
实施时间: 2017-4-24
法规类型: 会计师事务所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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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查明,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王全洲、杨轶辉、王权生在担任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欣泰电气”)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签字会计师期间,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欣泰电气于2015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对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与追溯调整的公告》和《关于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2015〕京会兴专字第01010096号)称,“公司2011-2014年存在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并于下一会计期初转出资金、转回应收账款情况,导致公司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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