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醇基燃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武政规[2016]34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6-12-31
实施时间: 2016-12-31
失效时间: 2021-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阅读人次: 558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醇基燃料是以醇类物质为主体配制的燃料总称,其主要成份均为《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危险化学品,且质量比(体积比)之和不小于70%。醇基燃料相对于传统燃料具有一定的经济、环保等优势,近年来在我市餐饮、酒店等行业和领域广泛使用,但其在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环节安全隐患突出。为加强我市醇基燃料安全管理,保障城市公共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