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汇发[2003]134号
发文部门: 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03-12-4
实施时间: 2003-12-4
失效时间: 2009-4-30
法规类型: 外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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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于2003年8月27日颁布,定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行政许可法》的重要意义
  《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监督检查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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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汇发[2009]19号
发文部门: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时间:2009-4-30
实施时间:2009-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