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补充行政处罚裁量参考基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5-18
实施时间: 2016-6-1
失效时间: 2021-5-31
法规类型: 工商综合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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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市局各业务处室、直属局: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控制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山东省工商局制定的《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参考基准》及济南市权力清单工作中有关行政处罚权的有关要求,现对比梳理出在行政执法活动中需要且省工商局行政处罚裁量参考基准未涉及的部分,制定了《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补充行政处罚裁量参考基准》,对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细化了裁量参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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