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支持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教[2016]44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时间: 2016-9-7
实施时间: 2016-11-1
失效时间: 2018-10-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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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科技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支持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9月7日
  山东省支持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培育和壮大我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加快推进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根据省政府《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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