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教[2016]5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文时间: 2016-11-2
实施时间: 2016-12-15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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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科技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科技局:
  现将《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11月2日
  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12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28号)精神,加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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