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建市[2016]261号
发文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时间: 2016-11-24
实施时间: 2017-3-1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18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天津、上海、重庆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行业协会: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为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条件,激发设计人员活力,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决定简化《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