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6-12-9
实施时间: 2016-12-9
法规类型: 债券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7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发展,加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风险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共同制定了《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予发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直接拥有或者租用证券交易所交易单元的机构、中国结算的结算参与人等参与机构,应当根据《指引》的相关要求,尽快做好......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