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扶持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成办发[2016]24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6-8
实施时间: 2016-6-8
失效时间: 2021-6-8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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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推动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型发展,加快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以林业经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为基本方向,围绕生态增效、林农增收的基本目标,坚持政府引导、林农主体、分类推进,不断完善林业经营体制机制,形成以家庭承包农户为基础,林业产业化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职业经理人、森林人家为骨干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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