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政办发[2016]135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9-14
实施时间: 2016-10-1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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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预算稳定
  调节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自治区本级预算平稳运行,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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