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修订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财会[2016]611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10-14
实施时间: 2016-10-14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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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各市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和日常管理事项,根据《财政部关于修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决定》(财政部第82号令),省财政厅决定对《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辽财会〔2014〕554号)有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将《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第二款“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并直接负责驻沈阳省直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信息变更、调转登记、证书换发等日常管理工作(考试和证书颁发委托沈阳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中直单位和驻沈阳以外的省直单位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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