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全国人大常委
发文时间: 2016-11-7
实施时间: 2016-11-7
法规类型: 国家基本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香港
阅读人次: 291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草案)》的议案。经征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款......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