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重新编制发布军事法院代字的通知
发文文号: 法[2016]142号
发文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时间: 2016-4-28
实施时间: 2016-4-28
法规类型: 高院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你院上报《军事法院建制及名称》收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法[2015]137号)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现就军事法院的代字予以重新编制发布,以前发布的军事法院代字不再使用。
  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4月28日
  军事法院代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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