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全市通办业务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9-6
实施时间: 2016-9-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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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2016年7月1日金税三期工程在我市上线运行。为加快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更加方便广大纳税人自主选择办税场所,近日,我局对全市通办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明确,拓展到7大类136项。您可以不受主管税务机关的限制,在全市范围内可受理全市通办业务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全市通办业务范围和办理全市通办办税服务厅具体详见附件。希望全市通办业务能让您享受到更加便捷、经济、规范的办税服务,助力您企业更快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全市通办业务范围
  附件2: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办理全市通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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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全市通办业务范围.doc    
附件2: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办理全市通办业务的办税服务厅.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