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6-9-9
实施时间: 2016-9-9
法规类型: 证券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4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健全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管理,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制定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16年9月23日前反馈至中国结算、上交所、深交所。电子信箱:zqhg@,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恒奥中心A座,邮编:100033。......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权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