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农改[2016]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6-3-18
实施时间: 2016-3-18
失效时间: 2019-3-1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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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
  为规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农〔2015〕197号)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山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18日  
  山东省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以下简称&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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