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农[2016]2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6-30
实施时间: 2016-8-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438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扶贫办,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扶贫办:
  《山东省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山东省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基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016-2018年脱贫攻坚期内,省财政拟每年筹集资金10亿......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