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事业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预[2016]3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6-6-30
实施时间: 2016-8-1
失效时间: 2020-12-3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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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扶贫办,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扶贫办:
  为规范公益事业扶贫基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公益事业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30日  
  山东省公益事业扶贫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部署,为支持贫困地区公益设施建设,加快改善老、孤、病、残等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条件,设立省公益事业扶贫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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