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鼓励引导国有投资公司落实“三个中心”建设任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资委[2016]1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3-22
实施时间: 2016-3-22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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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直国有投资公司: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国家东部沿海重要的创新中心、国内重要的区域性服务中心和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简称"三个中心")的总体部署,发挥市直国有投资公司在"三个中心"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和引导表率作用,鼓励引导国有投资公司围绕"三个中心"建设统筹开展工作,加快转型升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动对接,积极作为,加快推进"三个中心"建设
  市直国有投资公司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更强的责任感、紧迫感和担当意识,超前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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