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发文文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8号
发文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文时间: 2016-7-5
实施时间: 2016-9-1
法规类型: 工商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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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茅
  2016年7月5日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
  (2007年10月1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0号公布
  2016年7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8号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保障交易安全,促进资金融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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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动产抵押登记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