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青岛市软件业务收入上规模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经信字[2016]2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6-3-22
实施时间: 2016-3-22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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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青岛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示范基地建设促进软件产业跨越式发展的意见》(青发[2012]7号)精神,今年将继续对软件业务收入新达到标准的软件企业予以奖励。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软件产品开发、信息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集成电路设计等业务,经青岛市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15年度软件业务收入新达到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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