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6]1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6-2-1
实施时间: 2016-2-1
法规类型: 会计初中级职称 高级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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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常熟市、昆山市、沭阳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24号)要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9月10—12日举行。2016年我省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日至3月28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部属单位和省属单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当地财政部门公布的报名点报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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