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升级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5-20
实施时间: 2016-5-20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17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要求,请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在2016年8月1日前升级开票软件,内容如下:
  一、升级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