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函[2016]5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2-26
实施时间: 2016-2-2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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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机构,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678号)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推行办税事项“二维码”一次性告知措施(以下简称“二维码”措施),现就有关工作事项及要求明确如下:
  一、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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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二维码”一次性告知事项图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