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档案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会[2016]1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会计档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385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档案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和《关于新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有......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