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
发文文号: 青政发[2015]2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5-12-16
实施时间: 2016-2-1
失效时间: 2017-1-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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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水土流失情况,市政府决定,划分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现通告如下:
  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崂山区沙子口街道、王哥庄街道、北宅街道;城阳区夏庄街道、惜福镇街道;黄岛区王台镇、滨海街道、灵珠山街道;即墨市、胶州市大沽河堤防两侧200米范围内;平度市大沽河堤防两侧200米范围内,小沽河(北墅水库以下)堤防两侧200米范围内(右岸),尹府水库水面周边200米范围内及水库上游潴洞河、兰河、林家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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