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修订《山东省巾帼创业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金[2015]1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7-6
实施时间: 2015-7-20
失效时间: 2018-7-1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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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妇女联合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山东省巾帼创业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支持妇女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我们对《山东省巾帼创业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鲁财金〔2010〕33号)进行修订完善,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2015年7月6日  
  山东省巾帼创业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省巾帼创业贴息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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