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采[2015]3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5-8-6
实施时间: 2015-9-11
失效时间: 2017-9-10
法规类型: 政府采购 银行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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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各市和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开展。
  联系人:张 沫 联系电话:0531-82669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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