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印发《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教[2015]5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10-26
实施时间: 2015-12-4
失效时间: 2018-12-3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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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体育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体育局(文体局、教体局、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山东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有关投资机构:
  《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方案》已经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决策委员会研究同意。为加强资金管理,我们制订了《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体 育 局
  2015年10月26日  
  山东省体育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发挥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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