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厦门海关公告2015年第35号
发文文号: 厦门海关公告2015年第35号
发文部门: 厦门海关
发文时间: 2015-12-30
实施时间: 2015-12-30
法规类型: 企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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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激发企业自律管理活力,深化进出口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海关现代监管制度,推进海关治理机制现代化,厦门海关决定建立并实施进出口企业主动披露制度,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义
  进出口货物放行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以下简称进出口企业)自主或者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自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海关管理要求的问题,主动书面报告海关,海关依法予以酌情从轻处置的管理行为。
  二、书面申请
  进出口企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海关稽查部门进行主动披露,说明主动披露的相关事项并随附证明材料。
  三、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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