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管理方式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工信厅安全[2016]10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6-1-20
实施时间: 2016-1-20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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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民爆专用生产设备的管理,促进民爆行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经研究,对《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管理方式进行相应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专用生产设备的危险等级、使用场所的危险程度、技术发展及安全生产情况,发布《目录》并及时修订。
  二、原则上将《民用爆炸物品专用生产设备安全使用年限管理规定》(WJ 9063)界定的0、Ⅰ、Ⅱ类专用生产设备、现场混装炸药车和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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