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社[2015]12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5-12-8
实施时间: 2015-12-8
失效时间: 2017-12-8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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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卫生计生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推进本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根据《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沪卫计委科教[2013]3号)等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市卫生计生委研究制订了《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12月8日
  上海市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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