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等7项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发文文号: 会协[2016]1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6-1-7
实施时间: 2016-1-7
法规类型: 具体准则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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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增加审计报告的信息含量,增强其相关性和决策有用性,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我会拟订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并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等6项审计准则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 赵际喆
  电话:010-88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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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 (拟订,征求意见稿).pdf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 (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8.审计报告相关准则修订(起草)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