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贯彻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全国推广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税总发[2015]146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5-12-9
实施时间: 2015-12-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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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109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精神,现就税务机关贯彻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和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得税试点政策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推广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得税试点政策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定向结构性减税拉动有效投资,推动创新创业和促进产业升级,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将原适用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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