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第二批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产险[2015]200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5-10-24
实施时间: 2016-1-1
法规类型: 财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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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各财产保险公司: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第一批试点启动以来,试点地区车险消费者普遍获益,市场运行稳中向好。我会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扩大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范围,现将第二批试点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财产保险公司应按照《中国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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