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函[2015]151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5-9-30
实施时间: 2015-9-3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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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江苏省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原则同意《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动对接自由贸易试验区并积极复制成功经验,探索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更好地培育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新优势,加快建设开放引领、创新驱动、制度先进、经济繁荣、环境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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