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新办企业办理涉税事项须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10-8
实施时间: 2015-10-8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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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您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办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已经具备了税务登记证件的法律效力。为方便您办理涉税事项,请仔细阅读以下须知:
  一、国地税办理涉税事项范围
  如果您的生产经营范围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和提供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以及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以及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等,请您携带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分别到国、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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