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税收违法行为实行“首违不罚”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地税发[2015]161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5-8-25
实施时间: 2015-8-25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41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稽查局,省局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和《税收征收......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税务9项违法行为处罚裁量权细化基准表(试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