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文号: 财社字[1994]30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4-9-29
实施时间: 1994-9-29
失效时间: 2003-1-30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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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今年起,我部正式设立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为了加强管理工作,我部制定了《财政部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社会保障事业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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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16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03-1-30
实施时间:200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