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会[2015]9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5-5-26
实施时间: 2015-7-1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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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行为,促进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开展业务合作,维护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暂行规定》,现予印发,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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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中国内地企业境外上市审计业务暂行规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