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用工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赣府厅发[2012]64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2-8-17
实施时间: 2012-8-1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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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吸引和留住城乡新增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大中(职)专院校毕业生就近就地就业,加快培养大批适应我省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产业工人,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用工保障能力,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务工人员户籍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适应园区发展需要、满足用工需求的灵活的务工人员户籍管理办法。对符合落户条件的务工人员,本人要求户口迁入的,允许在当地登记办理常住户口。对于本人不愿迁入户口的,依法实行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的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接受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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